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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物业管理市场的制度创新
        摘要:物业管理市场是房地产市场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房地产市场发展到一定程度,为适应广大业主需求的一种必然结果。它的形成满足了业主、房地产开发商、和城市管理对物业管理的需求。我国物业管理市场发展的时间短,速度快,规模大,但随之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尤其是从传统的单一房产管理到专业的物业管理发展过程中,服务意识与管理意识的错位,法律、法规的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导致物业管理市场供求双方矛盾突出。
本文就是在这一背景下,在借鉴国外先进的物业管理体制的经验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提出了促进我国物业管理市场制度创新的思路。
关键词: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市场  制度创新
        0 引言
        随着住房逐步商品化,居民区业主队伍在日益壮大,对物业服务的要求越来越高。如何促进物业管理市场的成熟,完善其发展,已经成为当今研究的重要课题。现结合对物业管理市场的主体分析,总结国外发达国家的管理经验并学习借鉴,提出相应的符合我国当前国情的物业管理市场对策建议。
        1 国外物业管理市场的发展经验
        最早的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国外的物业管理业已经比较成熟,具体表现在:
        1.1 物业管理市场法律法规比较健全 发达国家的政府部门一般不直接干预物业的管理行为,而多以详尽、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物业管理各方关系人的责、权、利关系。因而物业服务公司在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时,一开始就有了良好的基础。
        1.2 物业管理协会发挥重要作用 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职能总体上都比较简化,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工作主要靠协会。物业管理协会是政府与物业企业之间的桥梁,是行业自治组织。政府主要出台政策、制定法规,而具体行业内部的事情主要由行业协会来做。美、英、日、澳等经济发达国家以及新加坡,都设有物业管理的一级协会。
        1.3 管理层与操作层分离,物业公司成为“管理型”公司 国外的物业服务公司大多经历了从“服务型”企业向“管理型”企业的过渡。房地产业发展之初,物业管理均是内部型管理,即任何工作都由物业服务公司自己的来做。
        随着房地产业的高速发展,这种形式的管理受到业主精力和专业知识的限制,弊端越来越明显,如服务成本不断增加,服务质量却不断下降。因此,承包管理取而代之,成为必然。
        所谓承包管理即聘请专业的物业服务企业或人员代为进行产业管理,这种专业优势在物业管理中得到充分体现。物业服务公司内人员精干,效率高。除了少数的管理人员外,他们把分散的社会分工,如清洁、保安、水电、绿化等汇集起来,采取灵活的方式统一进行管理。社会化、专业化的分工协作,既提高了物业服务的水平,又降低了管理成本。
        1.4 物业设施设备配套齐全,管理水平高 配套设施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物业管理质量的高低。国外市政的配套设施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已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平。所有建筑物在前期建设时,就做好了水、电、通信、车库等配套设施,计算机信息系统在物业管理中也得到普遍使用。
        总的来说,发达国家的物业管理已经发展成为一种社会化、专业化、企业化、经营型的行业,受政府的重视和业主、住用者的欢迎,正处于蓬勃发展之中,而且现行物业管理机制也呈现良性化。发达国家的物业管理体制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资料来源:许召敏.我国社区物业管理的模式与方法研究[D].北京:华北电力大学,2008.  
        2 我国物业管理市场的制度创新
        鉴于我国物业管理的复杂性和特殊性,针对当前我国物业管理市场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和现状,总结和学习发达国家的经验,本论文认为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制度创新:
        2.1 加强物业管理市场的供给主体培育
        2.1.1 充分发挥自建自管型物业服务企业的主导作用 在现阶段,自建自管型的物业服务公司是物业管理市场上的主力军。虽然它们目前的垄断影响了物业管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但不能因此而打压它们,把物业管理市场上存在的问题归咎于垄断,可以利用其特有的开发商背景和专业背景,解决目前物业管理市场的一系列最主要的纠纷。要实现这些需要实施如下措施:①健全物业管理法律法规。政府部门不直接干预物业的管理行为,而多以详尽、完善的法律、法规规范物业管理各方关系人的责、权、利关系,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法规体系。使物业服务公司在接受委托实施物业管理时,一开始就有了良好的基础。②充分发挥物业管理行业协会的行业管理和自律作用。要把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建成为政府与企业之间沟通的桥梁。政府在物业行政管理职能上要简化,行业管理和行业自律工作主要靠协会。同时物业管理行业协会要在专业上进行细分,这样比较有利于行业管理工作的落实。③利用自建自管型物业公司的开发商背景优势,实施物业管理早期介入。与其他物业公司相比,自建自管型物业公司作为开发商的子公司,从有利于房屋销售和今后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建议,更容易被开发商接受,能促进母公司建设设施设备配套齐全,信息化水平高的物业。
        2.1.2 培育高水平、高质量、高层次的市场供给主体 对物业服务领域来说,高水平、高质量、高层次的物管企业应具备以下特征:①关注业主利益及提供优质的物业管理服务产品。②良好的社会效益。③良好的企业效益。④较高的物业管理效率。
        另外,管理人员的素质决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的服务质量和能力。目前,物业管理行业缺少大量优秀的物业管理经理人。因此,大力培养物业管理职业经理人是物业管理市场供给主体的很重要的一部分。
        2.2 培育物业管理市场的需求主体 目前,物业管理真正走向市场的需求主体还未形成。为此需做好如下工作:
        2.2.1 发挥政府的舆论导向作用,转变人们的思想观念 在物业管理市场化进程中,政府能否把物业管理作为城市管理系统工程的重要环节来加以考虑,能否对物业管理行业做出准确的市场定位,以及在物业管理行业出现众多问题的情况下能否以坚定的立场来对舆论进行正确引导,对加快广大居民思想观念的转变将起到极为关键的作用。人们对实施物业管理有了客观的和实际的需求,是物业管理市场化及物业管理发展的最根本的动力和基础。
        2.2.2 确立物业管理买方市场的行为主体 在物业管理市场中,单个业主并不具备消费主体的行为能力。因此,只有推选出代表公众消费的行为主体,业主才能主动地进入市场,行使消费权利,并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物业管理的公众消费主体即业主委员会,是经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经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的组织。引导和培育业主委员会的自觉、自主、自律、自治行为,可有效地确立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行为主体,加快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进程。
        2.2.3 强化卖方市场服务意识,激活物业管理买方市场的有效需求 物业管理服务是一种商品,那么商品的购买者对所购买的商品感到满意,就会更进一步激活购买者的购买欲望,否则会拒绝购买。因此,物业服务公司必须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的服务质量,为居民提供多层次的更优质的商品,激活和提高物业管理买方市场的有效需求,从而促进物业管理的市场化进程。
        2.3 建立良好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 物业管理市场的管理体制是国家的管理监督和群众性管理监督相结合,是各种组织和手段的有机统一。
        为了建立良好的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必须有比较完善的法规保护竞争,约束竞争中的不合理行为,确立公正而统一的竞争规则。准确科学地为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公司定位,是我国建立业主自治自律与物业服务公司专业化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体制必不可少的基础,也是培育和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的首要前提和必然要求。
        因此,在完善物业管理体制时,要按公司法组建和规范物业服务企业,政府积极倡导在物业委托管理时采用招标制度、提高参与标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创造公平竞争环境。
        本文结论:从委托代理的关系看,物业管理市场存在的前提是委托人——物业产权人,也即物业管理市场的需求者,可以将自己对房地产的全部权力集合中分离出管理权,并拥有这些权力和有效运用这些权利。但是,现实中,这些权力绝大部分掌握在开发商手中的,从而造成了我国当前物业管理市场买方主体缺位,影响到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只有物业管理买、卖双方主体完整,才能健全物业管理的市场因素,使物业管理走向市场化、规范化、社会化。
        我们必须借鉴国外先进经验,通过制度创新,构建符合我国实际的新的物业管理制度,促进我国物业管理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如何进一步健全我国物业管理市场法律、法规制度,完善物业管理市场环境是我们今后研究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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